福建环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坐落于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,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(摩托车、轿车、大中型货车等各类机动车)的回收、报废机动车的拆解业务。公司是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第715号令)颁发后,福建省取得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》的企业。 公司已经建立了遍布龙岩市各区县的服务网点:正承接担负各公司及各部门退役车辆的回收拆解咨询;各地方各类机动车报废咨询。公司的愿景是:成为服务百万车主的汽车再生平台。我们的理念是:与时代共前进,与客户共增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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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废汽车的发动机、变速箱等零部件有望“变废为宝”,可以再次出售和使用。日前,《国务院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公开征求意见。成为亮点,意味着从这些旧车、报废车上拆下的关键零部件有望在未来重返市场,引起了市场的关注。
(1)报废车辆存在诸多隐患。机动车已达到使用寿命或操作灵活性、稳定性、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,隐患存在且始终存在,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。 (2)报废车改款,以次充好。一些报废车辆已经到了报废阶段,他们通过装饰和更新车身颜色等棘手的方法改变了自己的面貌。 (3)容易诱发交通事故。由于报废车辆、旧零部件机械性能差,以及驾驶员为了载客、拉货、赚钱,擅自重新安装、改装、破坏车辆结构的平衡性和稳定性,如果技术车辆状况不符合要求继续使用会引起各种故障,直接影响行车安全,诱发交通事故。 (4)报废车辆造成的事故不提供担保。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事故,由于无证无证,车辆一文不值,经常弃车逃跑,增加了交警部门发现事故的难度,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。有待检测的一些事故。此外,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任何保险,导致肇事者无法承担赔偿费用,交警难处理,政府难处理,死者无丧葬费,伤者有没有医疗费用。但是,我国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尚未到位,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,影响社会政治稳定。
凡在我国登记注册的民用车辆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一律报废: 1、轻型、微型卡车(含越野车)和矿用专用车行驶里程30万公里;重型和中型卡车(包括越野车)已行驶40万公里;特大、大、中、轻型、微型客车((含越野车),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;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; 2、轻型、微型卡车(含越野车)、挂车卡车、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车等使用年限为10年的车辆; 3、车辆因各种原因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不佳,无法修理的;